新晟 / 2018-09-28
香港公司名字的要求
注册香港公司可以使用英文名字和中文名字(英文名字必须提供,中文名字需繁体),但不可以使用中英文结合的名字,英文名可以数字开头作为公司名称。
英文名字要以“LIMITED”作结尾,中文名字要以“有限公司”作结尾。其余都无法申请注册。“LIMITED”的”L”要求必
须是大写字母,其它英文字母可以是全部大写也可以是全部小写。
香港政府是允许公司名字出现“国际““实业““控股”等字眼。已经解散或者已经注销的公司名字也可使用。
如果客户想要简单的名字作为公司名称,需尽快确认名字注册,这样跟别人同名的机率就比较小。
例如: XX 实业有限公司
XX 控股有限公司
XX TRADING LIMITED
香港公司名字的限制
虽然注册香港公司取名比较自由化,但也并不可随意拟定公司名称,也要注意一些事项。
1、公司名称包含敏感字眼或公司注册处备存的《公司名称索引》的名称相同不可注册;
2、公司名称包含法例规管的字或者词语不可注册;与政府或其他部门等让人联想的字眼不可注册;(比如:局、联署、议会等等)
3、有表达交易目的性的词语不可注册;(比如:银行、交易会、证券交易所等等)
4、界定的职业法团名称不可注册;(比如:会计师、审计师等等)
5、公司名称包含的词语拟违反公众利益的不可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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