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汉东:民法法典化运动中的知识产权法

新晟 / 2018-09-28

  【新晟网】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前者的基本任务,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,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,概称为“入典”和“成典”问题。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“物权—债权”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“范式”;进入20世纪以来,经历了体系化、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“入典”,成为“范式”民法典的历史坐标。与此同时,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,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,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(或工业产权法典)的法现象特征。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,宜采取“两步走”的方略:第一步,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“点、面”链接,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;第二步,制定专门法典,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、体系化的理性安排。


       新晟集团,于2012年在深圳成立,并将业务范围迅速覆盖到全国各地,用集团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运营,集团旗下业务覆盖10大板块,致力于工商注册、财会税务、政策咨询、资质办理、知识产权、文化传播、法律咨询、设计服务、品牌孵化、国际教育、投资移民、金融服务等全球一站式企业服务。新晟,您身边的商务管家!

友情链接: 犀牛云链 | 济南商标代理 | 东莞商标代理 | 北京公司注册 | 香港公司审计 | 海外公司注册 | ISO认证 | 银川代办公司 | 东莞公司注册 | 香港公司注册 |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 | 代理做账 | 常熟注册公司 | 高速公路施工资质 | 上海注册公司 | 香港公司注册 | 徐州代理记账 | 东莞公司注册 | 香港公司报税 | 惠阳代理记账 |